近日,多地均出台“限购令”,楼市有了速冻的倾向。然而,房地产市场巨大利益的驱动下,使众多心有不甘者想出各种“新招歪招”应对限购政策。小编为您揭示三大歪招存风险,您切勿试水冒险。
歪招一:购房者挂靠参保
法律规定员工可以补缴社保金,但必须建立在员工和企业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基础上。
很多外地户籍买房者欲通过挂靠公司,让公司出具虚假工资证明和补缴社会保险证明,到社保部门补缴社保金和滞纳金的方式,规避对非京籍常住人员在京买房的限制,从而获取购房资格。
提醒:违规行为风险大
张海波法官提醒说,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规避政策的违规行为,存在巨大风险。对挂靠者而言,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实,社保资格会被取消,而且违规被挂靠参保的单位大多为经营不规范的“皮包”公司,往往会卷款而逃。对被挂靠单位而言,如果挂靠者后来没有买房,不但会受到相关部门惩罚,也容易让挂靠者反咬一口,引发劳动纠纷。
歪招二:借亲戚朋友之名
有的购房人试图通过与名下无房的亲朋进行私下协议,借用其身份购买房产,以规避“限购令”的调控政策,待房价上涨后通过出卖房屋并按照约定分享收益。
提醒:日后极易产生纠纷
谢占林法官表示,借他人名义买房,极易产生纠纷,存在巨大风险。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,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,当事人私下协议不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。当名义产权人有对外债务时,很有可能造成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。此外,名义产权人如果再次出售房屋,实际出资者很可能因为第三人的购买而无法要回房产。而对于名义房主,待其真正需要买房时,也很有可能被政策限制。
歪招三:假借公司之名
由于房产新政只是限制了个人购房而没有限制公司购房,所以会有一部分资金充足的炒房者,借用公司名义购买多套住房,待合适时机出售获利。
提醒:可能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
张海波法官提示说,借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,但仍然存在巨大风险。公司买房的买卖交易环节纳税成本较高,即使卖房收益大于税费,也同样存在风险,由于房屋名义产权人是公司,房产很有可能因公司的对外债务问题被法院强制执行。另外,在国家和地方的调控下,房价如果保持平稳或者下跌,那么实际出资人将得不偿失。